yl34511线路中心学生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的通知
按照川轻化〔2021〕95 号文件精神,本着学生为中心的宗旨,于本学期开学第二周到第三周开展学生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
一、认定与转换流程:
(一)学生将填写好的《四川轻化工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8日前交学院学术办公室王海玥老师处。
(二)学院学术办公室核查汇总后报请分管教学副院长初审。
(三)学院教授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批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申请。
(四)经批准认定或转换的学分,由学术办如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单。
二、基本标准:
(一)名称相同、性质相同、内容相近、学分和学时高于或基本一致的课程学分可认定。
(二)由学时和学分换算标准不同而导致的学时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学分按学校正在执行的学时与学分换算标准予以学分认定。
(三)课程名称发生变化,但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内容、学时、学分等基本未变的课程学分可认定。
(四)课程名称不同,课程内容完全覆盖、学习难度更大或相当的相近课程学分可认定。
三、认定与转换范围:
(一)转专业、转学、降级、延期毕业、休学等学籍异动需要进行学分认定或转换的按第二条规定标准执行。
(二)创业休学的学生,根据其创业实绩可申请免修实习类或社会实践等课程,课程成绩按及格记载。
(三)服兵役复学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课程成绩按优秀记载。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合格(成绩≥426 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后续《大学英语》,
课程成绩按“CET-6 成绩÷710×100+10”公式计算,成绩上限 95分。CET-4 成绩合格的学生,校内《大学英语》课程考核如有未通过,可以申请免修,课程成绩按 60 分记录。
(五)非计算机专业新生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通过者可免修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以入学水平考试成绩记载。
(六)学生参加学校认定的慕课学习且考核合格者,学校认定其考核成绩与学分。
(八)学生赴国(境)外学习的学分转换。
(九)学生到国内高校学习的学分转换。
(十)雅思等外语类考试成绩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对照认定。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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