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激发各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心理委员工作交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级、2022级、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各学院心理工作部干部、干事。
二、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 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2023-2024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
3.从事心理工作(包括心理委员、学院心理工作部干事或干部)至少1年;已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取得MOOC平台“心理委员证书”优先;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心理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团辅、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结合学院/班级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善于观察和沟通,熟悉班级同学基本情况,能较敏锐地觉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沟通,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5.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与“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三、 评选流程和安排
1.9月19日至9月22日,心理部组织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并择优推荐,并在学院进行三天公示。每个学院限2个名额,被推荐人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
2.9月23日11:00前,心理部将选好的优秀心理委员的相关电子材料附件1按学院\部门、所评奖项(例:XX学院\部门+优秀学生干部)进行文件命名后汇总打包到王越老师处。
四、相关要求
请各班认真组织好心理委员总结交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优秀心理委员的推荐工作。
yl34511线路中心学工办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0.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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